许昌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 涉及18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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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中共许昌市委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三次会议,市委规委会主任、市委书记史根治主持召开会议,市委规委会常务副主任、市长刘涛,市委规委会副主任、市委秘书长王志宏,市委规委会副主任、市委宣传部部长王自合,市委规委会副主任、副市长卢希望,军分区副司令员李聚国,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蒋新增,市政府秘书长白红超,市人大城建工委主任李俊瑶等32名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采用票决制对市规划技术委员会提交的18个项目进行了审议,其中控制性详细规划类4项,用地布局优化类1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类8项,市政规划类5项。
一、会议审议的规划项目
(一)瑞贝卡大道以南、金叶大道以北、清潩河以西、学院路以东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该项目位于金叶大道以北,学院路以东,瑞贝卡大道以南,清潩河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84417平方米(126.6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81967平方米(123.0亩)。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2人,其中赞成28人,反对0人,弃权4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
(二)许昌市再生水输送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学院路以东,瑞贝卡污水处理厂以南,金叶大道以北,清潩河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36759平方米(55.1亩)。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2人,其中赞成31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会议要求,市水利部门一要从实用性出发,对大门体量、出入道路宽度等进一步优化,做到集约利用土地;二要兼顾远期发展需求,增加水利抢险救灾物资仓库面积。
(三)新许路以北、潩水路以东、南湖街以西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该项目位于新许路以北,潩水路以东,南湖街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426平方米(6.6亩)。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12班幼儿园)。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2人,其中赞成31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一是各属地政府(管委会)在提请审议教育用地控规时,应明确学校权属。二是幼儿园建设要与周边居住小区同步交付使用。三是今后在规划建设学校时,应结合学校出入口设置临时停车接送等候区域,避免学校周边交通拥堵。
(四)东城区B2-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该项目位于永昌东路以南,魏武大道以东,绿洲路以北,景福路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63470平方米(245.2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132430平方米(198.7亩)。B2-1a号、B2-1d号地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B2-1b号地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B2-1c号地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12班幼儿园)。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2人,其中赞成26人,反对4人,弃权2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会议要求,一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优化土地出让政策,结合各地市先进经验,进一步规范宗地出让范围,加强土地出让管理。二是各属地政府(管委会)要落实好红线内的城市公共绿地规划,市住建、城管等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形成联动机制,对破坏公共绿地行为开展全面排查、依法依规处置。三是市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共同研究如何提升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应急避险能力等问题。
(五)天宝路中西段TB-10号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该项目位于天宝路以北,玉龙街以南,延安路以西,灞陵路以东。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117409平方米(176.1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89063平方米(133.6亩)。TB-10-1号地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TB-10-2号地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TB-10-3号地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15班幼儿园)。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2人,其中赞成31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
(六)宏腾路以南、兴平路以西、隆昌路以北局部地块用地布局优化
该项目位于宏腾路以南,兴平路以西,隆昌路以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30184平方米(45.3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28275平方米(42.4亩)。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2人,其中赞成23人,反对5人,弃权4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尽快按照要求做好上市工作。上市后,远期仍需按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进行控制。
(七)八龙路小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南海街以南,八龙路以东,龙兴路以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25184平方米(37.8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21980平方米(33.0亩)。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2人,其中赞成31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
(八)潩水路小学及幼儿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许由路以北,潩水路以东,新许路以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52212平方米(78.3亩)。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2人,其中赞成31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
(九)梁庄家园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八一路以南,景福路以东,莲城大道以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62234平方米(93.4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56108平方米(84.2亩)。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2人,其中赞成29人,反对2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会议要求,一是要高标准进行项目的亮化设计,与区域内亮化相协调,形成我市亮化名片。二是进一步论证小区各出入口设置的必要性,满足居民使用需求。三是沿城市支路合理规划建设小区配套设施。四是进一步斟酌小区名称,既要标识性强,又要富有时代气息。
(十)悦雅新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新兴路以南,兴华路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7412平方米(11.1亩)。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2人,其中赞成31人,反对1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会议要求,小区配套通讯、配电设施等要结合地面广场空地进行设置。
(十一)中原电气谷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昌晖路以北,玉兰路以东。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4690平方米 (67.0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38729平方米(58.1亩)。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2人,其中赞成30人,反对0人,弃权2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
(十二)云邸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该项目位于魏文路以西,莲韵路以北。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2993平方米(64.5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38806平方米(58.2亩)。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2人,其中赞成30人,反对1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及效果图。
(十三)北海龙城(90-1号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
该项目位于新元大道以南,滨河路以东,镜水路以西。规划红线内用地面积47481平方米(71.2亩),规划绿线内用地面积39524平方米(59.3亩)。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2人,其中赞成31人,反对1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调整方案及效果图。
(十四)昌达街(玉兰路—忠武路)道路规划
道路全长1515米,规划红线宽34米,两侧各规划8米绿地。断面形式为3-4-20-4-3(米)。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2人,其中赞成31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新规划的污水处理厂周边道路,要保证污水自流入厂。
(十五)潩河东路(前进路—新兴路)道路规划
道路全长956米,规划红线宽12米。断面形式为3-9(米)。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2人,其中赞成31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要进一步优化道路路灯形态,做到简洁实用。
(十六)陈庄街(潩河路—兴平路段)清潩河桥工程
该项目起于劳动北路平交口,与规划潩河路平交,向东经军事区北侧后,继续向东上跨清潩河后,与规划兴平路平交,终点与文峰北路平交。道路全长1837.2米,其中桥梁长度120米,规划红线宽50米。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2人,其中赞成31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
(十七)汉风南路(劳动西巷—天宝路)道路规划
道路全长620米,规划红线宽20米。断面形式为3.5-16.5(米),西侧为京广铁路防护带。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2人,其中赞成31人,反对0人,弃权1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
(十八)许昌市Ⅱ屯付、付李双回(曹庄—幸福渠)线路迁改工程
迁改线路全长3.7公里,共用杆塔31基,拆除原线11基塔,规划沿西外环路道路红线东侧迁改线路,全线架空设计。
该项目参与投票委员32人,其中赞成32人,反对0人,弃权0人,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划方案。会议要求,西外环路作为城市主干道,今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要留足发展空间。
二、对下步规划工作的要求
一要牢固树立“规划科学是较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较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较大的忌讳。”的理念。落实好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坚持好许昌在全省率先推行的规划决策票决制,有效提升我市规划建管水平、推动长远发展。要尊重规划的科学性。坚持规划引领,实现“多规合一”,遵循规划的规律、规范、原则和要求,增强规划的专业性、科学性。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各类规划经规委会审议通过后,不得擅自修改规划、违规变更规划条件;在申请调整规划时要慎重动议,确需调整的要讲明调整理由,依法依规按程序调整。要体现规划的可操作性。加强规划设计与上位规划的衔接性、与许昌实际的契合度、与群众需求的适配度,决不能不切实际、不接地气、不能落地,真正编制出高质量的城市规划。
二要妥善处理好三个关系。处理好历史和现实的关系。直面城市更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以维护好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创新探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处理好目前和长远的关系。立足“十四五”,前瞻三十年,既要一张蓝图绘到底,又要与时俱进谋新篇,增强规划的前瞻性和连续性。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单项规划之于总体规划是一个“点”,专项规划之于长远发展也是一个“点”,不能就“点”论“点”、不顾全局,要把“点”放到“面”中去规划、把“面”落到“点”上去统筹,提升规划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三、对相关具体工作的要求
一是各属地政府(管委会)要将幼儿园用地单独控制,单独供地,要在周边地块出让前,先期启动幼儿园建设,真正做到教育优先。在启动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编制时,要高标准选取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单位,保证幼小学校规划设计的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要加大教育资金投入,统筹安排教师资源,切实提高我市幼小学校的公办率,努力实现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是各属地政府(管委会)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探索更多有益经验。在城中村拆迁时,要拿出好地块安置群众,探索建设跨区域集中安置片区,建好配套服务设施,让回迁群众真正享受便利、优质的城市公共服务。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中,用足用活用好国家政策,按照“村民自治、集体讨论、股份分红”等方法路径,积极探索城中村改造和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新机制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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