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取消暖损费!若发现违规收取的,快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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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损费!取消!自2021年3月1日起我市不再收取暖损费若有收取的可拨打12315投诉
许昌时刻,
许昌暖损费取消了!自2021年3月1日起,我市不再收取暖损费!若有收取的,可拨打12315投诉。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日前市住建局组织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2021年3月1日起,任何单位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费时,严禁向用户加收额外费用”的规定,不得向市民收取供暖热损费。#供暖 #收费 #民生 #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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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日前市住建局组织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2021年3月1日起,任何单位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费时,严禁向用户加收额外费用”的规定,不得向市民收取供暖热损费。
名词解释:暖损费
暖损费又称供暖热损费、空置房屋取暖费。由于热具有传导性,在供热过程中存在用热户向停供户传递热能的现象。因此,一些城市的供热企业就提出,要让停供用户交纳空置房屋取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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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共事业收费进行清理规范:自3月1日起,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的40余项不合理收费项目全部取消。
这些水电暖不合理收费全面清理取消供水环节收费
取消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水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接水费、增容费、报装费等类似名目开户费用,以及开关闸费、竣工核验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勾头费、水钻工程费、碰头费、出图费等类似名目工程费用。
供电环节收费
取消供电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在用电报装工程验收接入环节向用户收取的移表费、计量装置赔偿费、环境监测费、高压电缆介损试验费、高压电缆震荡波试验费、低压电缆试验费、低压计量检测费、互感器试验费、网络自动化费、配电室试验费、开闭站集资费、调试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供气环节收费
取消供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
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供暖环节收费
取消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建筑区划红线以内属于用户资产的供热设施经验收合格依法依规移交供热企业管理的,相关维修、维护等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纳入供热企业经营成本,不得向用户单独收费。
接入工程费用
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设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到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由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规定由政府承担的部分,政府应及时拨款委托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建设,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
其他相关收费
严禁政府部门、相关机构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计量装置强制检定收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或用户自愿委托相关机构对计量装置进行检定的,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检定费用由委托方支付;计量装置经检定确有问题的,由公用事业企业承担检定费用,并免费为用户更换合格的计量装置。
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计量装置费用。
任何单位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费时,严禁向用户加收额外费用。
新建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再向买受人收取。
以上收费项目,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全部取消;地方政府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企业收入的,应结合理顺水电气暖价格、建立健全补贴机制逐步取消,具体取消时间由各地确定。
《意见》要求,到2025年,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来源:许昌报业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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