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扩!许昌这些业务恢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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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
市民之家办事
大货车禁行道路通行证核发
线下立案
许昌这些业务恢复办理啦 !
婚姻登记8月19日恢复
根据《许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1年7号)精神,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经许昌市民政局研究决定,我市于8月19日起恢复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情况仍不乐观,我市婚姻登记机关将采取网上预约、电话预约或微信预约等预约登记制度。婚姻登记业务将分批、分期、分时段有序进行,严格控制进出人数。婚姻登记当事人至少提前一天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预约申请,对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可优先预约。
前来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当事人,请提前查看公告,了解婚姻登记的条件、登记流程、需要准备的证件材料等,尽量缩短婚姻登记当事人现场办理时间。严格落实进出候登大厅人员带口罩、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控制等待人员之间的距离等各项防疫措施,防止人员大量聚集。
市民之家大厅8月19日恢复++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1年7号)要求,为确保广大办事群众、企业正常办理业务,市市民之家大厅从8月19日起恢复正常开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厅恢复原工作时间
从2021年8月19日起,市市民之家大厅按原工作时间正常上班。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提倡“网上办”“掌上办”
为避免人员聚集,降低办事成本,减少跑腿次数,提倡尽量选择“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邮寄办”等方式申办业务。
方法一:搜索“河南政务服务网”,或访问:https://www.hnzwfw.gov.cn/ 进行网上办理。
方法二:从应用商店下载“豫事办”App,注册并登录后,使用APP办理业务。
三、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进入大厅时,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正确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扫“健康码”、测温等工作。办理业务时请自觉保持安全距离,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大厅。鉴于大厅人流量大,如有体温异常、咳嗽等不适症状者,我们将暂不允许进入大厅办理业务,同时请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到指定医院就诊。
因疫情防控给广大办事群众、企业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和支持!相关防护要求至疫情结束自动取消,不再另行通知。
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许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1年8月19日
大货车禁行道路通行证核发8月23日恢复++
根据目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现就恢复许昌市大货车禁行道路通行证核发业务通告如下:
一、许昌市公安局自8月23日起恢复许昌市大货车禁行道路通行证核发线上线下(窗口)业务办理。
二、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尽量使用“许昌网上警局”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搜索“许昌网上警局”生活号线上办理通行证业务。因业务需要必须到窗口办理线下业务的群众,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及大数据行程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测温登记工作。排队等候间隔1米以上,不扎堆聚集,不携带无关人员,即办即走避免逗留。凡14天内有重点区域居住史或重点人群接触史,或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请按疫情防控指引及时就诊,切勿前往业务办理场所。
三、市区大货车禁行道路通行证核发工作刚恢复正常,办理时待办业务量较大,建议大家合理安排时间。
许昌市公安局
2021年8月20日
线下立案8月23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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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1年7号)要求,我院立案、信访接待场所自2021年8月23日起恢复开放,有序恢复线下立案、申诉信访和审判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办理业务的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律师证)、绿色健康码、行程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信息核对、安检等工作。检测通过的(小于或等于37.2℃),保持间距,按序进入;拒不配合的,一律禁止进入。有发热、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的,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和庭审场所。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区(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必须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建议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优先选择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河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互联网庭审系统、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信访(中院0374-2929116)、全市法院远程接访系统等线上方式办理立案、调解、庭审、申诉信访等诉讼业务。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相关材料向我院提交,我院将依法及时办理和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立案材料邮寄至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申诉信访材料邮寄至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邮寄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东段,邮政编码461000。
三、办理业务的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办理业务前,请耐心等候,并自觉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请立即离开,避免长时间停留。离开业务大厅时务必将使用过的纸巾、口罩等随身带出,妥善处理,切勿随意丢弃。
四、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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