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开始报名,许昌恢复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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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许昌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决定恢复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包括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和因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等)。为切实做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自3月2日起,恢复劳动能力各项鉴定查体和专家组评审工作(包括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等),并进入单月常态化组织(报名时间为每单月1日至15日期间的工作日)。3月份市直范围、各县(市、区)劳动能力鉴定(包括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等)报名时间为3月2日—3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组织劳动能力鉴定时间和地点将通过“许昌工伤保险”“许昌人社”微信平台另行通知。
二、1月份已经报名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不再重复报名,直接参加3月份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三、为保障参加鉴定职工的合法权益,请各县(市、区)工伤保险部门及时电话通知用人单位和鉴定职工本人提前做好报名准备,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报名过程中的防疫防护工作。
四、凡参加劳动能力鉴定活动的职工及陪同家属,要严格遵守我市疫情期间的相关规定,若有发热现象或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特别是境外归国人员,必须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确保大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护。
许昌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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