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1]第81号

注销此账号 2021-12-09 16: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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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1]第81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2021]第81号

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1号地:延安路以东,屯北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屯南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以西、金龙街以北,规划屯田路以南。

2号地:霸陵河以东,屯南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以西,屯南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以北,屯南社区居民委员会土地以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安区龙湖街道屯南社区居民委员会。

拟征收土地用途目的:

1号地用于住宅用地,2号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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