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东城区今年中小学学区划分出炉!

注销此账号 2018-07-09 15:27:08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近日许昌东城区管委会发布了,2018年东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知,公布了东城区建成区内的学区划分情况

近日许昌东城区管委会发布了

2018年东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知

公布了东城区建成区内的学区划分情况

快看看你家孩子在哪上学...

小学学区划分

实验学校(小学部)清潩河以东、学院路以西、莲城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含马岗社区、半截河社区、孙湾社区。

学府街小学教育集团清潩河以东、学院路以西、天宝路以南、莲城大道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含三里桥社区、赵湾社区、河湾社区、李庄社区。

新东街小学:学院路以东、许州路以西、八一路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不含许庄社区、八里营社区。

南海街小学:学院路以东、魏武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八一路以北及竹林路以东、学院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天宝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含壹号城邦小区、空港新城小区。

菅庄小学:清潩河以东、竹林路以西、天宝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

今年东城区进行学区划分的小学为以上5所。小学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25日。报名期间家长和学生可提前一周到欲报名的学校门口查看招生公告。

小学一年级新生开学时间为9月3日。

中学学区划分

实验学校(中学部):清潩河以东、学院路以西、莲城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含半截河社区、孙湾社区、马岗社区。

许昌学院附中:清潩河以东、魏武路以西、天宝路以南、莲城大道以北及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天宝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

新东街中学:学院路以东、许州路以西、莲城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及魏武路以东、许州路以西、天宝路以南、莲城大道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

邓庄中学:原邓庄乡所辖村(社区)。

将官池一中:祖师辖区。

小学升初中招生报名时间分为两个时段。辖区内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为7月1日-10日期间(由小学班主任负责通知学生家长),在东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待市教育局名单确定后按照学区划分及招生政策,由各初中负责通知,辖区各小学要配合做好小升初有关工作。家长和学生可提前一周到欲报名的学校门口查看张贴的公告。

东城区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各中心学校、中小学:

依据《许昌市关于2018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依法保障辖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现就做好2018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入学办法、严格规范入学秩序,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有序推进,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内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布局、学校学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各校招生规模和划片范围,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做到招生工作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要严肃招生纪律,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三)坚持教育资源统筹配置原则。要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和实现教育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发展需要,坚持标本兼治,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解决“择校热”。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应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确保超大班额零增量,大班额数量明显下降。2018年秋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有更大下降。

(四)坚持应入尽入原则。要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要加快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各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贫困家庭、弱势群体以及残疾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招生方案、学区范围7月底之前将在东城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公布。

三、实施办法

(一)小学入学条件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25日期间。家长和学生可提前一周到欲报名的学校门口查看招生公告。

2.报名年龄: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均可报名。

3.报名条件:

(1)许昌城区户籍(包括魏都区、东城区、开发区、建安区老城区、示范区)的适龄儿童。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可携带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等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报名入学;三代同居的(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为入学依据的),需要提供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房产的材料。如果父母仅有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但尚未交房的,可按照本条件入学。

(2)无中心城区户籍但有父母至少一方的居住证和父母房产的适龄儿童。按照许昌市《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规定,可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报名入学。(无房产证的提供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也可入学。无居住证的,作为过渡期,今年没有办理居住证的,可出具居住半年所交的水、电、气、暂住证等佐证材料)

(3)有户籍没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居住地所属小学如有学位空缺,即可安排入学;学位不能满足时,调剂入学。(老城区改造,属拆迁回迁户的,可按拆迁地所属学区安排入学,也可在租住地附近安排有学位空缺的学校调剂入学)。没有户籍,在租住地办有居住证的人员子女,按照许昌市《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规定,享受当地户籍待遇。即:居住地所属小学如有学位空缺,可安排入学;学位不能满足时,调剂入学。

(4)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填写《许昌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表格在登记学校领取。按照《许昌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需持以下条件,开辟绿色通道,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一是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务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二是户口簿、医学出生证明;三是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经东城区教育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各学校按照“四统一”原则,对随迁子女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

登记地点: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居住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建安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的,到许庄小学登记。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居住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建安大道以北】区域的,到菅庄小学登记。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居住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新兴路以南】区域的,到将官池中心小学登记。

(5)特殊群体入学。在组织适龄儿童入学时,依法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对于适龄儿童中的残疾和智障程度较轻,能够适应随班就读的儿童,安排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读。

小学一年级新生开学时间为9月3日。各小学在招生前一周要公布招生政策、学区范围、报名时间、招生办法等。

(二)普通初中入学条件

1.报名时间:小学升初中招生报名时间分为两个时段。辖区内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为7月1日-10日期间(由小学班主任负责通知学生家长),在东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待市教育局名单确定后按照学区划分及招生政策,由各初中负责通知,辖区各小学要配合做好小升初有关工作。家长和学生可提前一周到欲报名的学校门口查看张贴的公告。

2.报名条件:

(1)许昌城区户籍(包括魏都区、东城区、开发区、建安区老城区、示范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坚持小学毕业生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可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等到所在学区公办初中报名入学;三代同居的(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为入学依据的),需要提供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房产的材料。如果父母仅有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但尚未交房的,可按照本条件入学。

(2)无中心城区户籍但有父母至少一方的居住证和父母房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按照许昌市《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规定,可到所在学区公办初中报名入学。(无房产证的提供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也可入学。无居住证的,作为过渡期,今年没有办理居住证的,可出具居住半年所交的水、电、气、暂住证等佐证材料)

(3)有户籍没有房产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居住地所属初中如有学位空缺,即可安排入学;学位不能满足时,调剂入学。(老城区改造,属拆迁回迁户的,可按拆迁地所属学区安排入学,也可在租住地附近安排有学位空缺的学校调剂入学)。没有户籍,在租住地办有居住证的人员子女,按照许昌市《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规定,享受当地户籍待遇。即:居住地所属初中如有学位空缺,可安排入学;学位不能满足时,调剂入学。

(4)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填写《许昌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表格在登记学校领取。按照《许昌市外来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需持以下条件,开辟绿色通道,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一是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务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二是户口簿;三是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经东城区教育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各学校按照“四统一”原则,对随迁子女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

登记地点: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居住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莲城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的,到新东街中学登记。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居住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陈庄街以南、莲城大道以北】区域的,到学院附中登记。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居住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新兴路以南】区域的,到将官池一中登记。

(5)特殊群体入学。在组织适龄儿童入学时,依法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对于适龄儿童中的残疾和智障程度较轻,能够适应随班就读的儿童,安排在学区内的学校就读。

七年级新生开学时间为9月3日。各初中要按照报名时间要求,在招生前一周公布招生政策、学区范围、报名时间、招生办法等。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小升初报名的学生,对有就学需求的可统筹协调到有学位的初中就读。各学校可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开学前的军训。

中心学校所属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各中心学校负责。

四、学区划分

1.实验学校(小学部):清潩河以东、学院路以西、莲城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含马岗社区、半截河社区、孙湾社区。

2.学府街小学教育集团:清潩河以东、学院路以西、天宝路以南、莲城大道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含三里桥社区、赵湾社区、河湾社区、李庄社区。

3.新东街小学:学院路以东、许州路以西、八一路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不含许庄社区、八里营社区。

4.南海街小学。学院路以东、魏武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八一路以北及竹林路以东、学院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天宝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含壹号城邦小区、空港新城小区。

5.菅庄小学:清潩河以东、竹林路以西、天宝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

6. 实验学校(中学部):清潩河以东、学院路以西、莲城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含半截河社区、孙湾社区、马岗社区。

7.学院附中:清潩河以东、魏武路以西、天宝路以南、莲城大道以北及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天宝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

8.新东街中学。学院路以东、许州路以西、莲城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及魏武路以东、许州路以西、天宝路以南、莲城大道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

9.邓庄中学:原邓庄乡所辖村(社区)。

10.将官池一中:祖师辖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2018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各学校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点,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规范招生,严肃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强化监督,阳光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十不准》(教基[2006]88号)要求,规范办学行为。要做好弱势群体入学工作,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采取积极措施,关爱留守儿童;对残疾学生,只要能够坚持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要一视同仁,安排好他们的学习和生活,保障他们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实行“四统一”,即与城市学生一样,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教育局将于2018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开展一次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各学校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查报告于9月底前书面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