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加强老旧小区改造信息公开工作

注销此账号 2021-05-06 08:42:10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群众同意改造率不低于业主总户数的2/3”“不少于5个工作日进行公示”……为提升群众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满意度,市住建局日前印发通知,在改造前、中、后三个环节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信息公开工作。

“群众同意改造率不低于业主总户数的2/3”“不少于5个工作日进行公示”……为提升群众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满意度,市住建局日前印发通知,在改造前、中、后三个环节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信息公开工作。

相关通知要求,在改造前,要深入宣传发动居民。街道办事处、社区要组织宣传,发放老旧小区改造征求意见表,群众同意改造率要不低于业主总户数的2/3。社区要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对居民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向街道办事处提出改造申请。街道办事处要强化对改造项目的摸底调查,实施方案初定后,要在改造小区显著位置不少于5个工作日进行公示;同时,要明确居民出资责任,资金可通过直接出资、使用(补建、续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让渡小区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实;各县(市、区)要根据居民申请,优先把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自愿出资的老旧小区列入改造台账,建立健全“自下而上”的项目生成机制。

在改造中,要在改造小区悬挂公示牌,公示改造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监督投诉电话等。施工进度台账应及时张贴告知全体居民。

在改造后,各县(市、区)要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社区治理的有效路径,实现“一次改造、长效管理”的目标。

来源:许昌报业传媒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