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部综合性储备粮管理办法明年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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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郑州12月3日消息(记者 彭华 邵琪)12月3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新修订的《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现场(央广网发 邵琪摄)
据悉,新《办法》已于2021年10月11日经河南省政府第1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此次修订,立足问题导向,着眼于建立更加科学的储备粮管理制度,将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和具有长期性、基础性的政策要求上升到规章层面,对原有储备粮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规范,是河南省首部综合性粮食储备管理政府规章。
《办法》提出完善粮食储备体系。 首次把省、市、县三级政府储备纳入到了一个统一的制度框架内进行规范,同时也是排名前列次对企业储备尤其是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提出了要求;按照粮食的种类,《办法》规定政府储备原粮,要以小麦、稻谷等口粮品种为主,同时对成品粮和小包装食用油储备也作出了安排。通过调整适用范围,有利于推动形成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功能互补、协同高效的粮食储备体系。
《办法》明确储备粮管理主体的职责。《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和储备粮权属,层层压实了县级以上政府、政府部门(机构)、运营主体和承储主体的责任。其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完善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统筹推进政府储备工作;政府有关部门要依职责对政府储备进行管理和监督;农业发展银行河南分行负责安排政府储备所需贷款;政府储备运营主体具体实施储备粮的收购、销售、出库和轮换工作;政府储备承储企业对承储的储备粮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其中,首次在政府规章层面对运营主体的职责进行了规定。通过明晰责任,促进各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保障储备粮安全。
《办法》对储备粮进行全链条管控。为了确保储备粮安全,确保在关键时刻能调得出、用得上,《办法》在主体部分,新增了轮换和监督管理两个重点环节的内容,采取环环相扣的方式,对政府储备涉及的计划、储存、轮换、动用和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同时对企业储备的规模布局、储存、轮换作了引导性规定,对其动用环节也提出了明确要求,编织起了较为严密的制度篱笆。
《办法》优化储备粮管理方式。在对各方责任、各个环节的管理行为进行规范的基础上,《办法》更加强调管理的科学性和市场兼容性,如规定政府储备规模实行动态调整,选择承储企业要以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方式进行,加强储备粮动用的监测预警等,要求政府作用更加精准和有效,为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让渡空间;规定加强对涉粮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息化和信用监管,对储备粮管理体制改革设置过渡期等,为深化储备粮管理体制改革预留了空间,体现了法治与改革相辅相成、互促共进的辩证统一。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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