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为2637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8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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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辉 通讯员 危小剑)寒冬来临,如何保障今年遭受洪涝灾害的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通过发放救助金等形式扎实开展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洪涝灾害发生后,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迅速下拨1496万元临时生活补助资金,目前资金已全部按程序及时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在此基础上,市民政部门还加强主动排查,对基本生活受汛期灾害影响、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受灾群众,按照相关程序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不出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共对受灾群众等困难群体实施临时救助2637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83.9万元,真正做到了“应救尽救”。
同时,市民政部门还督促各地全面排查受灾群众中的低保边缘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对受洪涝灾害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人员等救助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63490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2506.9万元;共有农村特困人员20178人,累计发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9911.6万元。
此外,我市还通过广泛动员宣传,引导慈善组织及时响应灾后重建需求,持续开展慈善捐赠活动,实施面向受灾群众的慈善项目,并及时了解受灾困难群众人数和兜底保障需求,为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提供数据支撑,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困难群体排查,开展救助资金检查,确保各类救助和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让受灾群众等困难群体温暖过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许昌报业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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