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人,这种行为违法!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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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电违法!
切莫以身试法!!!
规范用电、人人有责
3月31日,在许昌市东马庄,许昌供电公司计量工作人员正在对台区用电情况进行反窃电突击排查,切实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保障群众安全用电。这也拉开了该公司反窃电专项行动的序幕。
电能属于国有资产。近段时间以来,许昌供电公司在巡视检查时发现,部分城中村私自拉线窃电情况严重,不仅影响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同时,私自拉线窃电存在严重的安全用电隐患,极易引发人身安全事故,危害性极大。
为保障群众安全可靠用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许昌供电公司决定对文昌街、引龙街、北关大街、董庄等城中村开展打击窃电专项行动,全力遏止窃电违法行为发生。
在反窃电专项行动中,许昌供电公司充分发挥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用电采集信息系统的平台资源优势,由后台技术组通过电量对比,筛选、确定排查对象,由现场行动组采取“5+2”、“白+黑”的检查方式进行现场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窃电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保障群众安全用电。
许昌供电公司提醒广大电力客户:规范用电、人人有责,遵规用电、切勿违法。
法律链接: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四十一条: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排名前列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排名前列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来源:许昌报业传媒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