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注销此账号 2021-09-09 10: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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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豫政〔2020〕37号),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我市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通过分区管控,为规划环评、项目准入和项目环评审批提供硬约束,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树立生态环境优先的发展理念,坚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坚持分类管控。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生态环境功能、自然资源禀赋,聚焦区域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和主要保护目标,针对不同的环境管控单元,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制定差异化的环境准入要求,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统筹协调。根据省级统筹、上下联动,突出市级发展规划的统领作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信息共享体系及成果应用机制。

坚持动态更新。根据省级成果管理机制,结合市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配套建立市级统筹的“三线一单”成果数据共享和应用管理机制,定期梳理汇总成果内容的变化情况,并进行评估调整和动态更新。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环境风险总体可控,产业结构调整深入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分区管控

全市共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48个,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内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差异化管理。

(一)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9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2%。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地及保护区、南水北调干渠及保护区、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及其他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按照保护对象不同属性和功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禁止或限制有关开发建设活动,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二)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34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7.68%。主要包括产业集聚区、各类园区、重点城镇规划区内等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的区域及生态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动空间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深化污染治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三)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5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6.12%,主要是以农业生产活动为主的区域,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保持或改善。

(四)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四个维度,建立“1+48”两个层级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为全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48”为各环境管控单元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

三、实施和应用

(一)严格落实管控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三线一单”成果中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的重要依据,制定相关政策、规划、方案时需说明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应按要求作出相应调整。同时,要重点在生态、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生态环保督察等环境管理中,强化“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切实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二)强化管理平台对接及数据共享。市生态环境局要牵头切实做好与省级“三线一单”数据管理应用平台的对接,加强“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有关部门业务平台的对接,实现成果信息化应用和数据共建共享共用。

(三)实行定期评估和动态更新。原则上每5年组织开展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情况评估,依据评估情况编制“三线一单”更新调整方案。5年内,因地方发展战略、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及国土空间规划等发生重大调整的,所涉及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确需更新的,由市生态环境局适时按照程序动态更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重要意义,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部门联合和县(市、区)联动的作用。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全市“三线一单”的编制、实施、评估、调整更新和宣传工作;市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全市“三线一单”实施;各县(市、区)政府做好本辖区“三线一单”的实施、调整更新和宣传工作。

(二)加强监督评估。市生态环境局要牵头建立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跟踪评估“三线一单”实施成效,切实加强监督,推进实施应用。

(三)加强工作保障。市生态环境局要建立专业技术团队,落实工作经费,统筹做好全市“三线一单”成果的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维护和宣传等工作,不断推动许昌市“三线一单”成果落实应用。

附件:1.许昌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示意图

   2.许昌市各县(市、区)环境管控单元分类统计表

2021年6月29日  

来源:许昌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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