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零时启用,许昌新增12处电子抓拍系统!

注销此账号 2021-11-03 08: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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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启用非现场执法系统 开展治超执法的公告

许昌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启用非现场执法系统

开展治超执法的公告

为进一步治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保障公路桥梁设施安全、畅通,市交通运输局在12处地点安装不停车双向称重电子抓拍系统,用于对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取证和查处。

市交通运输局将于2021年11月10日零时起,在以下12处地点正式启用非现场执法系统开展治超执法,设备安装位置如下:

1.许昌市建安区S235建安区大路李村(K212+400处);

2.许昌市建安区G107建安区孙刘赵村(K907+800处);

3.许昌市建安区G311建安区郭桥村(K665处);

4.许昌市建安区G107建安区鲁庄村(新G107建安区鲁庄村处);

5.许昌市建安区S321建安区陶庄村(K158+500处);

6.许昌市鄢陵县G230鄢陵县张北村(K1938+700处);

7.许昌市鄢陵县S223鄢陵县南张庄村(K225+300处);

8.许昌市鄢陵县G230鄢陵县孙庄村(G230鄢陵县孙庄村处);

9.许昌市长葛市G240长葛市菜王村(K764+400处);

10.许昌市长葛市新G107长葛市小河董村(新G107长葛市小河董村处);

11.许昌市长葛市G107长葛市黑董村(K860处);

12.许昌市长葛市S225长葛市李良村(S225长葛市李良村处)。

许昌市交通运输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系统采集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数据实施行政处罚。

请广大车主、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合法运输,规范装载。

特此公告

许昌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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