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9月1日起,许昌市骑乘电动车必须戴头盔!

注销此账号 2021-09-01 08: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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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 9月1日起 骑乘电动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重磅消息!!

9月1日起

骑乘电动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2021年9月1日起许昌交警部门将开展集中行动严查骑乘电动车不带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按照《许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条第三项规定: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对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有权利予以制止,并且可以作为划分交通事故双方责任的法律依据。

许昌交警提醒

要购置通过国家质量安全3C认证、与自己头型大小相当的头盔;

佩戴安全头盔时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安全扣不扣好,一旦受到碰撞,头盔将起不到保护作用。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来源:许昌报业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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