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从明天起!

注销此账号 2020-02-07 10: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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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日,许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发布《关于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2020年2月2日,许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发布《关于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2020年2月7日起,在许昌市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大节庆活动经批准确需组织焰火燃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元宵(阴历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清明节等传统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禁放管控,针对辖区内违规燃放活动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部位,要部署重点力量,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定责,看死盯牢,及时发现、查处违规燃放行为,依法取缔私自存储窝点,收缴非法烟花爆竹。

来源:许昌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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